《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》(简称《条例》)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,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规定设立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河长制体系,有业内人士注意到,其中还设置了水库库长和水电站站长,这在全国属于首创。
辽宁省境内河流湖泊众多,共有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500多条,总长度超5万公里;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4个,水面总面积在75平方公里左右,在水污染防治中如果不下大功夫可能很难达到理想效果。
黑臭水体是污水处理中的一大难题,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,2019年4月,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2018年度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。在督察组现场调查中发现,部门城市仍存在河长制落实有待加强,部分河道河长巡河频次不够,极个别河道出现河长巡河后垃圾堆积和漂浮等问题。由此可见,继续加强河长湖长制的落实是很多城市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辽宁省水利厅提供的数据显示,自2018年以来,全省共设立总河长近3000人、副总河长2100多人、河长18000多人。据了解,辽宁省“五级”河长共开展巡河检查22万余次,解决具体问题近2万个,省河长制办公室列出超10类问题清单,并向全省多个市总河长(市委书记、市长)系统通报具体情况。
这一系列的举动都是为了完成目标,还原河湖的水清岸绿。辽宁省水利厅厅长王殿武曾表示,辽宁省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是:到2020年,全面实现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1.16%,劣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1.2%,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达到96.3%,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%以内,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,近岸海域水体保持稳定。
辽宁省河长湖长制度的实施,主要是为了解决工作开展中的不平衡,工作质量不高,成效不明显等问题,完善乡村巡河队伍,确保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反馈,并建立了部门间、跨区域协调联动联合执法机制,从而使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得到有效的落实。
有机构统计单项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将花费7000亿元,具体实施下来投资可能会远远超出这个数字,资金支持到位,接下来就需要政府统筹管理,通过更好的发挥作用,来激发和保障市场的决定性作用。辽宁省的这一做法就是将执行和监管真正推进的一种手段。
水污染防治是一条漫长而坎坷的道路,更是一场大仗、硬仗、苦仗,其中不仅仅是指字面上的河水、湖水等治理,还涵盖矿企业污染治理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、畜禽养殖治理、乡村垃圾治理等关联问题,如何协调统一,从“河长制”成为“河长治”,具体还要看辽宁省的执行情况。
对于这一方面,很多省份城市的起点都是一样的,在切实将制度落地的同时,后续的污染预防和监督检测体系也是不可缺少的,加快生态文明建设,维护河湖健康生命,恢复河湖自然生态,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,将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夯实基础。